问题 | 离婚的分居证明在哪里开 |
释义 | 一、离婚的分居证明在哪里开 夫妻分居证明可以由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开具。 《民法典》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 二、离婚分居证明如何搜集 如何向法庭举证分居事实呢?仅凭空口说分居,对方否认后,法律就难以认定分居事实,因此必须提供确切的分居证明,一般而言能作为分居证明的证据有: (一)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三)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水、电、煤气发票等 (四)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 (五)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邻居,有条件的话最好让证人出庭作证。 三、离婚分居证明如何写 离婚分居证明由婚姻一方当事人书写,分居证明要写明分居的原因、时间等事项。能证明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共同居住、生活,人民法院在进行调解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一般会准予离婚。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离婚的分居证明在哪里开的法律知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不是所有的分居都可以离婚的,要因为感情不和的分居,满一定的期限,才可以提起离婚诉讼而且分居证明不需要去哪里开,只要有人证明即可,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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