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违约的情形 |
释义 | (一)北京市房屋租赁违约情形 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2、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3、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4、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5、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 6、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 二、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什么 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 (一)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为前提; (二)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 (三)对于债权的未受清偿抵押权人没有过失; (四)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三、房屋漏水找谁投诉处理 房屋漏水如果是在保修期内,应该是由开发商负责,超过了保质期,业主要看物业服务合同中是否有关于该内容的约束,有约定的按约定,没约定的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综上所述可知,法律并没有对房屋租赁合同违约的情形作出具体规定,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哪些行为构成违约。一般常见的是:不按出租人、承租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等情形构成违约。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违约的情形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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