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的起诉费如何缴纳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的起诉费如何缴纳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交通事故鉴定费和诉讼费由谁承担 对于鉴定费用及诉讼费应由谁承担的问题,因交通事故案件涉及的法律繁多,难免导致审理结果出现差异,在实务中通常不判决鉴定费与诉讼费由保险公司承担,也有个别案例判决由保险公司承担。 对于鉴定费与诉讼费承担问题,保险公司通常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规定:“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这一条往往成为在案件中保险公司不予承担诉讼费和鉴定费的抗辩依据,但是保险公司的抗辩能否成立有待商榷。《保险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鉴定费作为查明事实的必要费用,属于“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国务院颁发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三、交通事故诉讼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般在不到一万元的金额,要缴纳五十元的人民币,如果超出了一万元而且不大于十万元的金额,我们当事人要缴纳百分之二点五的费用,在超出了十万元而且不大于二十万元的金额,当事人要缴纳百分之二的费用,超过了二十万元而且不大于五十万元的部分,我们要缴纳百分之一点五的费用,而大于五十万元而且不大于一百万元的部分我们则需要缴纳百分之一的金额,大于一百万元而且小于二百万元的金额我们按照百分之零点九缴纳,超过了二百元万元小于五百万元的金额我们要缴纳百分之零点八的费用这就是我们诉讼的标准, 而且交通事故诉讼是我们在事故中的一个法律的程序,在一般的小擦小碰中,我们基本都要求私自解决问题,但是当我们的事故很大自己没有办法处理时候,我们就要走这样一个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们一般的车子有的上了保险,而保险就包括强险这一项,但是在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大多数不承担诉讼的金额,因为这是在法律中有明文规定,这些费用是强险不必处理的项目。但是从强险的设立来看,他想要帮助的并不是这场事故的第三者受害人,他只是帮助出了事故的受害人能更快的取得相应的保障功能,所以保险公司处于这样的情况是有理由承担诉讼的费用的,而且由法律规定的另一条是要求保险公司适当承担费用的所以在打官司的时候,法院通常判定了保险公司进行缴费。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交通事故的起诉费如何缴纳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对于起诉费方面的知识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我们的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 [3]《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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