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证过户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 |
释义 | 一、土地证过户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土地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四)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五)测绘部门出具的《宗地面积表》、《宗地图》各2份; (六)申请人身份证明; (七)别墅项目还需提交《XX市地 籍调查表》(原件) (八)如果买方是港、澳、台同胞或外籍人士,证件中无中文姓名的必须有关于中文姓名的公证书(原件);有授权委托的还要有对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公证的公证书(原件);境外公证的要经过当地大使馆认证(原件);台湾公证的需提交经海协会、海基会转递的公证书(原件);香港公证的需提交香港转递的公证书(原件); (九)土地增殖税涉税证明(原件); (十)产权人为未成年人的,需提交监护人公证书(原件),未成年人的 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监护人可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代理人提供委托书(原件); (十一)房产证为共有的,提交《房屋共有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不能共同来办理土地证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登记的、涉外的参照第8条、10条办理(原件); (十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材料。 二、土地证过户需要什么材料和多少费用 需携带现房主身份证、房产证、契税发票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原房主已办理土地证携带土地证原件,如原房主未办理土地证还需到房产交易中心七楼档案室调取原房主的房改价格审查表一份,按照契税发票上的计税金额的1%收取土地出让金。 三、土地使用证需要邻居签字吗 土地使用证需要邻居签字,这是1989年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土地登记规则》所规定的。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一致的原则。 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及一切权益随之一并抵押。所以在签署土地使用权抵押协议时,应详细列出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及其所产生的权益。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土地证过户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的相关知识,通过上文可知,土地证过户需要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房产证、契税发票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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