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权无效的事由 |
释义 | 一、商标权无效的事由 (一)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 1、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2、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的标志。 3、注册的立体商标是不具备显著特征、不能注册的标志。 4、以欺骗手段获得注册。这是指注册商标人申请商标注册时以虚构、隐瞒事实,或以伪造申请文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等欺骗手段获得注册;如伪造营业执照、伪造药品或烟草管理部门的批文、伪造产地证明等。 (二)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商标权人采取如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恶意抢注、侵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 (三)注册商标争议。注册商标争议是指,在先注册人认为后注册的商标与自己在同一种或者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而提出的争议。根据保护在先原则,在先注册的商标权人有权请求撤销在后注册的商标。 ![]() 二、商标权属于知识产权吗 商标权属于知识产权。商标权的获得需要经过登记注册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商标权是企业或个人为商业目的而智力劳动创造的专有性成果。 三、商标权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商标权的有效期是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商标权无效的事由的相关知识,因此我们要多多了解这些无效事由,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才可以使得自己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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