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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抵押物拍卖流程是怎样的
释义
    一、抵押物拍卖流程是怎样的
    抵押物是指债务人(抵押人)为担保某项义务的履行而移转给债权人(抵押权人)的担保物。可以是有形财产,也可为登记无形财产如地上权、政府公债、人寿保险等。
    抵押物拍卖的一般程序如下:
    (一)抵押权人向拍卖机构提出拍卖申请及有关证明文件。
    (二)拍卖机构清查核实抵押物,厘定拍卖底价。
    (三)拍卖机构在报纸上发表拍卖公告。公告期间为15日。
    (四)公告期满,对拍卖物所有权没有争议的,拍卖机构进行公开拍卖。
    (五)拍卖成交后办理纳税和拍卖物权属转移手续。
    
    二、抵押物拍卖后不足部分还需要还吗
    对于抵押贷款,依照民法通则,债务人到期无法偿还银行贷款,银行有权通过法院拍卖抵押物并依法优先受偿不足的部分,银行有权继续向贷款的单位或个人追偿其中。
    三、抵押物拍卖价款的清偿顺序
    (一)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二)主债权的利息。
    (三)主债权。
    (四)在抵押物灭失、毁损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优先受偿。
    (五)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设定抵押时的清偿顺序
    1、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如果当事人同一天在不同的法定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视为顺序相同。因登记部门的原因导致抵押物进行了连续登记的,以第一次登记的时间为准确定抵押顺序。
    2、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4、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与该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一人时,该财产的所有权人可以以其抵押权对抗顺序在后的抵押权。
    5、顺序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抵押权人只能就抵押物价值超出顺序在先的抵押担保债权的部分受偿。
    (六)与其他物权并存时的清偿顺序
    1、抵押权与质权并存。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2、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抵押物拍卖流程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债权人可以通过法院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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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8:4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