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鉴定时间限制的律师建议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鉴定时间限制的律师建议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伤者最好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申请伤残鉴定。 ![]()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如何索赔 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原则及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误工费 【误工时间】 1、有定残,从事故发生日计至残疾鉴定前一天。 2、未定残,以医嘱修养时间为准,从事故发生日计至休养终结日 【平均经济损失】 1、有固定收入=月收入/当月天数 2、无固定收入=法院地相同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时间*平均经济损失 (1)护理费:护理期(天)*(50~100)元/天 (2)交通费:就医、转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 (3)住宿费:住宿期(天)*(50~10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 (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天)*5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 (5)营养费:补充营养(天)*(50~10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医嘱/出院小结有“加强/补充营养”字样】 (6)残疾赔偿金:【基数】法院地市上一年度 1、诚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N=【a.20年(年龄 b.80年-实际年龄(60岁 c.5年(年龄>75岁)】伤残级别计算公式 1、基数*N*100% 2、基数*N*90% 3、基数*N*80% 4、基数*N*70% 5、基数*N*60% 6、基数*N*50% 7、基数*N*40% 8、基数*N*30% 9、基数*N*20% 10、基数*N*10% (7)残疾辅助器具费:参照医院意见,按照普通适用器具标准计算 (就)鉴定费:伤残鉴定机构开具的鉴定费用发票确定 (8)被扶养人生活费:【基数】法院地市上一年度 1、诚征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 M=【a.18-实际年龄(年龄 b.20年(无劳动能力及其他生活来源); c.5年(年龄>75岁)】 M*基数 (10)后续治疗费:以医院的诊断证明或鉴定中心证明为准,包含因后续治疗确需的医疗费,及所产生必需的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 (11)丧葬费:法院地(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元)*6(月) (12)死亡赔偿金: 【基数】法院地市上一年度 1、诚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P=【a.20年(年龄 b.80年-实际年龄(60岁 c.5年(年龄>75岁)】基数*P (13)精神抚慰金:5千元~10万元【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和伤残等级决定】 原则: 1、客观评定原则 伤残鉴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2、比照评定原则 遇有《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标准以外的伤残程度者,可根据伤残的实际情况,比照标准中最相似等级的伤残内容和附录A的规定,确定其相当的伤残等级。同一部位和同一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3、分别评定原则 伤者符合2处以上伤残等级的,鉴定结论中应当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在全面规范人体伤残程度的同时,该标准还建立了多等级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综合计算数学方法,引入了肩关节复合体的概念并建立了功能丧失的计算方法,为解决多处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计算及肩胛带伤残的评定问题提供了依据。在该标准实施后,对多处伤害造成的多处伤残不再直接进行综合评定,而是按受伤部位分别评定残级,再根据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方法,确定伤残赔偿指数,计算出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 4、排除原伤病原则 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时,应排除其原有伤、病等进行评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交通事故鉴定时间限制的律师建议的相关知识,一般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