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
释义 | 一、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具体情形有: (一)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二)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四)下列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 3、被告在劳动教养的 4、被告被监禁的 5、如果配偶是军人(非文职),自已不是军人,应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配偶是文职军人,应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 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一)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二)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三、对方出轨离婚时该怎么办 在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应该注意收集对方外遇的证据。如照片、视频、录音、保证书、承诺书、协议书、或证人证言等均可作为证据使用,如果证据充分可以要求对方少分财产或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以使婚姻中的过错方受到相应的惩罚。 以上就是会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的相关内容。一般的离婚诉讼,提出离婚的一方即原告方应到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另一方起诉的,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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