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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权可以带质押转让吗
释义
    一、股权可以带质押转让吗
    一般情况下,质押的股权是不可以转让的,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不得转让,但是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股权质押来的信贷资金流向何方?
    虽然股市波动触发了银行的风险预警,但从业务本身诉求来看,银行的态度是暧昧的。
    在股权质押融资方面,事实上,一些银行自去年开始就加大了上市公司股东的股权质押式回购业务力度。甚至有券商人士在接受采访时称,此业务就是和券商的融资融券抢跑道,只不过券商融资融券给小客户,而银行针对大客户。
    愉见财经另从某股份制银行内部获悉,虽然早在2000年,中行就开办了业内首笔个人的股票质押贷款,但这一业务在银行业一直没有大面积推广。但今年第一季度开始,随着股市升温带动个人金融资产的累积,该股份行有从未开办过此类业务的分行开始了破冰,办出首笔个人股票质押贷款。
    同时,还有银行考虑在总行层面修订该行的《金融资产质押贷款管理办法》,把本来不在个人贷款质押品管理范围里的股票也纳入,与个人定期存单、保单、国债等一样,有了管理和操作细则。
    台面上,银行往往将此解读为:资本市场发展带来了企业和个人金融资产的增加,为了把股市的利好传导到实体经济,银行需要丰富金融产品来盘活客户金融资产,便于其进行消费,进行产业投资。但在私下采访中,不少银行人士并不回避,这些资金的最终流向很可能就是股市,或者间接一些,客户的金融资产被盘活,意味着他的流动性增加,手上的其他自有资金就可能被解放出来,合情合理流入股市。
    三、股权质押手续的概述
    办理股权质押手续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首先要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如向本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设定质权,必须经全体股东的过半数同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股份出质的,应向质权人转移股东出资证明书的占有。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担保法》第78条第3款)
    显然,对于有限公司来说,股权质押既不属于公司登记事项,也不属于备案事项的范围,因此无需办理备案登记。质押合同并非要式合同,工商登记不是质押合同生效的要件,质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商部门不需要出具生效证明文件。
    二、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首先要适用公司法有关股份转让的规定,公司法中有关不得转让股份的规定也同样适用于质押。质押合同生效时间区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做了不同规定: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3条)
    三、上市公司国有股出质的特殊规定。
    从质押的程序来说,首先,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以国有股进行质押,必须事先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明确资金用途,制订还款计划,并经董事会(不设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其次,以国有股质押的,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在质押协议签订后,按照财务隶属关系报省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备案;最后,根据省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出具的《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备案表》,按照规定到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国有股质押登记手续。
    从质押的目的来说,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持有的国有股只限于为本单位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质押。
    从质押股份的数量上来说,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用于质押的国有股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国有股总额的50%。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的股权可以带质押转让吗相关内容。综上,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一般来说,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七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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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6:3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