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时效有什么特别规定 |
释义 | 一、行政诉讼时效有什么特别规定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时效的特征规定包括不动产的案件起诉时效为二十年,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时效为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四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二、行政诉讼时效20年怎么理解 根据最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这里的20年,指的是特殊的不动产纠纷案件,如房屋纠纷,自相关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则失去时效利益,起诉后不能获得救济。主要是督促当事人积极行使诉权,不要消极对待时效权益。 三、行政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行政诉讼时效的计算是普通行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特殊行政诉讼时效是十五日,从当事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计算;最长诉讼时效是二十年,是关于不动产的行政诉讼案件。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行政诉讼时效有什么特别规定的相关知识,行政诉讼时效的起算一般是从行政相对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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