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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土地使用权期限
释义
    一、房屋土地使用权有期限的吗
    房屋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国家规定商品房所占用的、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是有期限限制的。国家《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对此有说明: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其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因此,开发商所售楼盘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使用权限只有70年。二手房是从开发商手里交易完,再次进行买卖。产权年限值得是土地使用权,从开发商拿地的那天开始计算,无论是一手房还是二手房都无例外。甚至有的一手房产权年限可能都不足60年。
    房屋的所有权是无期限的。
    《民法典》(2021.1.1生效)也有说明,所有权是完全物权,无期限的限制,只因为转让、灭失、抛弃或国家征用等原因才能导致丧失。房屋的所有权属于所有权的一种,当然不存在年限问题的。
    
    二、房屋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
    (一)房屋的所有权,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房屋的所有权可分解为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这也是房屋所有权的四项基本内容。
    (二)房屋的占有权,通常由所有权人?在房地产买卖中也称业主、房主、房东 来行使,但有时也由别人来行使,这也就是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例如房屋出租,房屋出租合同将房屋的占有、使用权转给非所有权人?房客 来行使。这时,房屋所有权人并不因而丧失对房屋的所有权。
    (三)房屋的使用权,是指房主按照住房性能对房屋进行事实上的利用。同样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并不失去对房屋的所有权。
    (四)房屋的收益权,是指房主收取房屋这项财产所产生的某种收益。例如出租房屋,房主从房客处收取租金。有时房主也将部分收益权通过法律形式转让给非房屋所有权人。例如,房客可利用租来的房屋改为从事一些收益性经营活动,收益按照一定的比例,一部分交给房主,一部分留给自己。
    (五)房屋的处分权,表示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是所有权中一项最基本的权能。房屋的处分权一般由房主行使,房主可以确定房屋使用权、继承、赠与对象。有时房屋处分权也与所有权分离。如房主作为债务人以住房作抵押向债权人借债,若是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房屋的所有权也就转归债权人所有,债权人此时就可行使房屋的处分权。
    三、房屋使用权可以质押吗
    房屋使用权可以质押。房屋使用权只要征得房屋所有人同意得情况下,可以质押。下列财产可以抵押: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等。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房屋土地使用权期限的相关知识,房屋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其用途确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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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4: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