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承包合同怎么写有效 |
释义 |
一、建筑承包合同怎么写有效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以下主要条款:工程名称和地点;工程范围和内容:主要包括栋数、结构、层数、面积、资金来源、投资总额以及工程批准文号等;开、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工程造价;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交工验收办法;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术资料提供日期;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及进场期限;双方相互协作事项;违约责任;奖励条件。 二、建筑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么样的 建设工程分包是指经发包人同意或者认可,建设工程的总承包人将承包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可见,分包是在总承包合同之外,以总承包人(分包合同的发包方)与分包人(分包合同的承包方)为合同当事人的独立的工程承包合同。分包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一)须经发包人同意或者认可; (二)总承包人发包给分包人的是其总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 (三)分包人须具有要相应的资质条件,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人负责,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对违法分包所下的定义,以下情形属于违法分包: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三、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特点 (一)合同主体一般为法人 本条并没有对合同当事人的身份作出限制。但是,由于工程建设的特殊性,再加上我国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的要求,发包人一般只能是经过批准建设工程的法人,承包人一般也只能是具有勘察、设计、施工资格的法人。 (二)合同标的仅限于工程的建设 所谓工程,是指比较大的复杂的土木建筑。为完成一般建设项目而订立的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而应属于承揽合同。 (三)国家管理的特殊性 建设工程合同因为涉及城市建设规划,标的物为工程项目,完成的建设具有不能移动的性质。因此,国家对合同的签订到合同的履行,从资金的投放到最终的成果验收,国家都实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 (四)具有计划性和程序性 虽然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建设工程项目不像以前严格按计划订立,但是由于工程建设涉及到国计民生,建设工程合同仍然具有一定的计划性。 以上就是给大家介绍的建筑承包合同怎么写有效的相关内容。无论承包的是土地还是荒山,或者是房产,请大家都要在所签订的承包合同当中维护好彼此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双方的合法利益,日后若是发生纠纷问题也能有据可依。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不妨在线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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