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立子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成立子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一)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母公司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4、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母公司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 (1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子公司的设立,涉及法律关系(如:股东之间、公司与股东间、公司与公司之间等等)比较复杂。我建议,最好能够在专业律师的协助下完成。一并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立完善。 (二)母公司需要提交文稿 分支机构设立申请报告,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股东大会决议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分支机构负责人任命书,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三)母公司需要提交材料 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1:1复印,需通过年检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复印件(需加盖母公司公章) 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需通过年检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公司章程(由母公司所属工商局调出,并加盖工商局和母公司公章) 最近三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所有提交表格或材料需要签字的部分均需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和母公司加盖公章,分支机构负责人履历、身份证原件、照片 5张。税务登记、领取发票,帐户中应有3万人民币或以上存款。开设银行基本帐户需要提供母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 二、成立子公司流程 成立子公司流程: (一)股东签订组建公司合同。如果是一家股东出资,则无需此项工作。 (二)确定未来公司住所。 (三)办理名称预先核准。 (四)制订公司章程。 (五)办理入资手续。 (六)由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如果是实物出资,需要评估后验资。 (七)召开股东会,确认董事、监事成员;召开董事会,确认董事长、经理人选;召开监事会,确认监事会主席人选。 (八)向工商局提交设立文件。 (九)领取营业执照后,开立银行基本帐户,到工商局办理划资手续,领取划转入资资金通知书,到入资银行将入资专用帐户上的资金划转到企业基本帐户的手续。 (十)办理刻章、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等手续。 《公司法》第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设立分公司弊端 各事业部自主经营,责任明确,使得目标管理和自我控制能有效的进行,在这样的条件下,高层领导的管理幅度便可以适当扩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八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成立子公司的条件是什么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 虽然子公司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许多方面都要受到母公司的管理,有的甚至类似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公司企业。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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