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处立遗嘱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一、公证处立遗嘱需要哪些材料 (一)遗嘱/遗赠人的身份证件(国内居民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港、澳、台居民需提供身份证、通行证,外国人需提供护照)、受益人的身份证影印件; (二)遗嘱/遗赠人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证、丧偶证明等); (三)遗嘱/遗赠所处分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四)遗嘱/遗赠人本人草拟的遗嘱(如本人书写有困难的,可向我处申请代为草拟,经遗嘱人或遗赠人核对无误后签名并捺指印确认); (五)与申请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如遗嘱/遗赠人与受益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等)。 二、遗嘱公证需要多长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嘱公证书》。经公证的遗嘱由公证员和遗嘱人签名并加盖公证机关公章,制成一式两份,分别由公证机关和遗嘱人保存。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也须经过公证机关。同一继承有几个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同时存在时,以公证遗嘱为准。 三、公证处立遗嘱需要什么手续 (一)遗嘱或遗赠人的身份证件,如:国内居民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港、澳、台居民需提供身份证、通行证,外国人需提供护照、受益人的身份证影印件; (二)遗嘱或遗赠人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证、丧偶证明等; (三)遗嘱或遗赠所处分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四)遗嘱或遗赠人本人草拟的遗嘱如本人书写有困难的,可向公证处申请代为草拟,经遗嘱人或遗赠人核对无误后签名并捺指印确认; (五)与申请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如遗嘱或遗赠人与受益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等。 以上就是法律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公证处立遗嘱需要哪些材料的相关法律内容,综上所述,是需要当事人还有及成人的身份信息的,并且还要有本人草拟的遗嘱。若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法律网的专业律师进行答疑解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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