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权与留置权有何主要区别 |
释义 | 一、抵押权与留置权有何主要区别 (一)概念不同: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为了实现债权,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动产作为担保,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留置物,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得到清偿。 抵押权则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二)成立条件不同:抵押权是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留置权则是依照法律直接规定,无需债务人的意思表示。 (三)实现方式不同:抵押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而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实现留置权。可见,留置权的法律强制性要比抵押权强得多。 (四)优先效力不同:同一动产同时存在留置权与抵押权的,留置权的效力优先于抵押权。 二、留置权和抵押权的区别,定义,特征是什么? (一)抵押权定义: 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的就担保的财产变价款并优先受偿的权利。 (二)抵押权的特征: 1、抵押权是从属于债权的担保物权,是就抵押物买得的价金优先受偿的权利。 2、抵押权不移转抵押物的占有。 3、抵押权具有物上代位性。 4、抵押权人在全部债权受清偿前,可就抵押物的全部行使其权利。 (三)留置权定义: 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留置该动产,并依照法律的规定将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四)留置权的特征: 1、留置权具有从属性。 2、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 3、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 4、留置权只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关系中。 (五)留置权与抵押权的区别: (1)设立的条件不同。 (2)标的物的范围不同。 (3)标的物与债权的关系不同。 (4)权利的实现不同。 (5)消灭的原因有所不同。 三、留置权与抵押权和质权是什么关系 (一)性质不同,抵押权和质押权是约定的,但是留置权是法定的;(二)具体实行不同,当债务人不覆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就可以实行抵押权和质押权,而留置权的实行还得经过一定的程序。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而把财产作为债权担保的标的,作为债权覆行的担保,当债务人不覆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法律规定的程序处分该财产,并因处分所得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抵押权与留置权有何主要区别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设立抵押权一定要登记,不然如果债务人又拿去设立第二个抵押权并登记了,第一个权利人是没有保障的。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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