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犯罪的实行犯是否都是主犯 |
释义 | 一、共同犯罪的实行犯是否都是主犯 国内外刑法主要存在两种共同犯罪的分类:一是将共犯人分为共同实行犯、教唆犯、帮助犯,有的还增加一个组织犯。二是将共犯人分为主犯、从犯,有的还增加一个胁从犯。我国刑法理论能说认为,我国刑法采取的是后一种分类方法,将共犯人分为主犯、从犯与胁从犯。德国、日本关于实行犯与共犯的区分,并不是采取形式的客观说,而是采取了犯罪事实支配理论或者实质的客观说。因此,其中的实行犯也可谓主犯。反过来说,即使从解释论的角度来说,也可能认为我刑法规定的主犯就是实行犯,从犯与胁从犯就是帮助犯。然而应当注意的是,我国刑法与司法实践中关于主从犯的区分标准,比国外的实行犯、教唆犯与帮助犯的区分标准更为实质。所以在国外属于共同实行犯的,在我国依然可能仅成立从犯。 ![]() 二、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成立条件是什么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是一种特殊形态的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除了必须具备故意犯罪的一般条件外,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是必须二人以上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这里所说的人,既指自然人,还包括单位。 1.共同犯罪的犯罪主体的数量要求是必须二人以上。可以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也可以是两个以上的单位,还可以是自然人和单位共同实施犯罪。 2.共同犯罪的犯罪主体的资格要求必须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如果犯罪主体是自然人,则必须都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二)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谓共同犯罪故意是指各共同犯罪人通过彼此的意思沟通联络,认识到其共同的犯罪行为会发生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并遂行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危害社会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三、共同犯罪是否可能构成未遂 共同犯罪可能构成未遂。如果在共同犯罪过程中犯罪最终并没有得逞,也就是没有完成犯罪,而且出现犯罪未得逞的原因,是因为犯罪分子意志之外的因素导致的,则构成犯罪未遂。 相信大家通过对以上文章的阅读,对于共同犯罪的实行犯是否都是主犯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那么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共同犯罪的实行犯是否都是主犯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