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赔偿后对方再追究怎么办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对方再追究怎么办 交通事故达成调解书后,事故双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交管部门调解赔偿,并非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前置程序。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没有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履行靠双方自觉,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当事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鉴于上述规定,若对方反悔并起诉至人民法院,当事人可以把交通事故调解书当做证据提交给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 二、交通事故赔偿车损标准 (一)按投保时与保险车辆同种车型的新车购置价扣减折旧部分(依据规定,被保险机动车的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折旧,其中“折旧金额”的车辆保险计算公式为“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月折旧率”,9座(含9座)以下客车月折旧率为0.6,10座以上客车月折旧率为0.9。 (二)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按车辆保险计算公式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即:赔款出险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事故责任比例×(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绝对免赔额。 (三)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即:赔款保险金额×事故责任比例×(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绝对免赔额。 三、交通事故赔偿之后可以赔工伤吗 发生交通事故进行赔偿后,如果是在上下班过程中发生的,不是本人承担主要以上责任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主张工伤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内容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交通事故赔偿后对方再追究怎么办的法律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文章的内容在法律上对交通事故赔偿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吧,希望文章的内容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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