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如何来操作 |
释义 | 一、工伤医疗费用报销如何来操作 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 工伤职工报销个人医药费用的范围:已备案的驻外人员、异地定居工伤人员在自己选择备案的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费用;经批准转到协议医疗机构以外就医的费用;工伤职工国内探亲或在外地旧伤复发治疗(只能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费用;因公出差期间因工伤所致的急诊、急救的费用。 报销个人医药费用须报送下列资料:转诊转院审批手续,参保单位的探亲、出差证明或相关医院的证明,出院小结(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 ![]() 二、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是什么 如果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的话,工伤医疗费用全部由您的单位负担,即您的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100%;若您的单位按规定缴纳了并且您发生工伤的医疗费用,在工伤医疗目录内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用人单位不负担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三、报销工伤医疗费用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报销工伤医疗费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 (二)工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发票、处方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单据复印件; (四)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 (五)出院费用清单、每日清单、住院收费发票; (六)经办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如果是交通事故或涉及第三民事责任伤害赔偿的工伤,要先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民事赔偿,如果民事赔偿的总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则由其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进行补差。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工伤医疗费用报销如何来操作的相关知识,以及“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是什么”和“报销工伤医疗费用需要提供什么材料”等其他拓展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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