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人身伤害的赔偿标准 |
释义 | 一、关于人身伤害的赔偿标准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条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确定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时,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危险行为人能够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等。 二、人身伤害的民事诉讼状标准模板 人身伤害民事起诉书 原告:_____(姓名),_____(性别),__(民族),______(出生年月日),____(文化程度),____(职业),____(家庭住址),____(联系电话),____(是受害人还是受害人家属)。 被告:____(姓名),____(性别),__(民族),______(出生年月日),____(文化程度),____(职业),____(家庭住址),____(联系电话) 案由:_________赔偿纠纷。 诉讼请求: 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赔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罗列赔偿项目及赔偿数额)__________.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 事实及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描述被害事实经过以及要求赔偿的理由______________) 故此,特具文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为谢!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__年__月__日 三、人身损害是什么 人身损害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根据人身损害的原因,可以分为一般侵权人身损害、特殊侵权人身损害、产品损害、交通事故损害、医疗损害、环境污染损害、高度危险作业损害、饲养动物损害、工伤损害、物体损害和意外事件损害几种类型。 通过学习了带来的这篇文章我们了解了,关于人身伤害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当我们对他人的人身权利造成伤害之后,我们应该对他人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甚至还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关于人身伤害的赔偿标准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三十条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一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