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一民宅电瓶车电池起火3人遇难,电动车起火怎么赔偿 |
释义 | 一、上海一民宅电瓶车电池起火3人遇难 2月8日晚,上海市普陀区消防部门发布通报称,8日凌晨1时51分,该区宜川四村一户居民家中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现场主要燃烧的是屋内家具及棉被等杂物,初步认定起火原因为住户将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放在卧室内,电池故障引发火灾。 ![]() 二、电动车起火怎么赔偿 如果火灾是车主之外的人造成的,则由造成火灾的人对电动车车主和另外的车的车主负责赔偿; 如果是由于电动车自己自燃,或者因为电动车充电的线路着火导致火灾,则由电动车车主负责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三、电动车着火是谁的责任 如果确实是质量问题,生产商、销售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当事人所述,如果真的不存在充电时候的操作不当等原因,完全是电池质量等原因,则电池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同时,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四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上海一民宅电瓶车电池起火3人遇难,电动车起火怎么赔偿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电动车起火如果是他人造成的,则由对方对该起火灾事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是由于充电不当,电动车自燃引发的火灾则由车主负责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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