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补偿安置房具有物权性质吗 |
释义 | 一、拆迁补偿安置房具有物权性质吗 物权的客体是动产和不动产,而拆迁补偿安置房属于不动产,所以具有物权的性质,具有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三种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条 【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权客体】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二、拆迁补偿要交税吗 拆迁补偿一般不需要。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国防和外交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拆迁补偿和户口有关吗 拆迁补偿一般和户口有一定的关系,具体以拆迁补偿公告的方案为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拆迁补偿安置房具有物权性质吗的内容,拆迁补偿安置房属于不动产,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拆迁补偿安置房是具备物权性质的,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五条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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