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有哪些 |
释义 | 一、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有哪些 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如果当事人是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发给证书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吊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六条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由发给证书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吊销;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二、非法行医罪有哪些处罚措施 犯非法行医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法律规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5种情形是: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二)法律还规定,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1、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2、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非法行医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非法行医罪的认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职业医师法》、《母婴保护法》等均对合法行医做出了相应的规定,违反以上法律法规进行行医的,就构成了“非法行医”。而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开宗明义明确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等五种情形应认定为非法行医。 其中,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都属于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形。 吊销执业医师证书后,就不能再行医,因为你没有了行医资格,只能另谋职业,吊销执业医师证书的同时,就会对你行政处分,连带经济处罚。以上便是法律网编辑为您找到的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有哪些的相关的内容。如果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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