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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程项目还要交保证金吗
释义   一、工程项目还要交保证金吗
    不是必须约定质保金。在合同中都会约定质保金的金额,用做保证与保修。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 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
    第六条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第七条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二、质保金的主要功能
    项目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业主)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交)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出现的缺陷(即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的资金。项目工程质保金按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乘以合同约定的比例(一般为5%)由建设单位(业主)从施工企业工程计量拨款中直接扣留,且一般不计算利息。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后的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十二个月)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业主)申请返还工程质保金。建设单位(业主)应及时向施工企业退还工程质保金(若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则扣除相应的缺陷维修费用)。
       、工程保证金期限一年如何确定
    工程的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缺陷责任期限是一年的,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三条 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七)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
    做工程建设项目需要交保证金。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以上便是法律网编辑为您找到的工程项目还要交保证金吗的相关内容。如果有其它的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2]《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3]《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4]《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5]《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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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9 15:4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