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传票可以去法院取吗 |
释义 | 一、法院传票可以去法院取吗 可以不去。从法律上讲,传票应当由法院送达,而不是让当事人自己去拿,这种送达方式显然是不规范的。但从案件来说,不去拿,以为就能逃脱诉讼的,却是完全错误的,事实上,即使是下落不明的,法院也可以公告送达,60日期满,就视为已经送达;被告,即使不出庭的,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判决一旦生效,对方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从这个意义上讲,还是去拿吧,自己心里也有个数,也可以积极准备应诉,否则,法院只听原告一面之词,对本方是十分不利的。 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1、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2、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二、传票送不到被告手里怎么办 法院一般让原告找被告人,实在找不到可以公告送达。 如果确实没有联系到对方,且没有依法送达传票的话,确实不应当正式开庭。 打电话不通,可以提供具体地址后,在法院也无法联系到对方前提下,进行公告诉讼送达,公告期满视为对方已经收到。 三、法院传票送达方式有哪些 (一)传票是法院特定程序及诉讼开始时发出的书面通知。传票的送达方式有以下几种方式: 1、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2、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住地离法院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 5、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以上就是所有有关法院传票可以去法院取吗的解答内容。从法律上讲,传票应当由法院送达,而不是让当事人自己去拿,这种送达方式显然是不规范的。希望本文能对您有实质性的帮助,能够在您遇到类似情况的时候做到心中有数,如果您还有问题,您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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