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重审程序 |
释义 | 一、民事重审程序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民事案件的判决结果不服的,法律的救济途径是比较多的,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除了提起上诉外,还可以申请再审,如果符合条件的,法院会将案件发回重审。 人民法院将案件发回重审的,法院重审的流程按一审的程序进行审理: (一)法院受理重审案件,但负责审判的审判人员不得是原审判的人员,要另外重新组织合议庭。 (二)法院对重审的案件也可以进行调解,如果当事人不同意解决的,法院就会开庭审理。 (三)法院会在开庭前三天通知案件的当事人出庭审理案件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四)法院开庭审理案件,会有法庭调查、提交证据、双方进行辩论、向案件当事人发问等的程序。 通过上文的分析,发回重审的民事案件,如果是一审发回重审的,适用民事诉讼一审的程序,如果发回重审是二审的,适用二审程序的规定。 ![]() 二、再审发回重审适用程序 (一)发回重审的案件应立新的案号; (二)发回重审案件,在立案以后,送达的文书可以不按初审案件程序中规定的文书种类送达; (三)发回重审的案件,可以由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四)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需重新提交授权委托书; (五)在初审案件中影响案件定性的自认,当事人在发回重审的审理过程中反悔,除当事人提供相反的证据足以推翻的以外,应予以认定。按相关法律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三、发回重审的案件能反诉吗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 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的,依照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处理。”《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乙公司在本案重新审理时、法庭辩论结束前都有权提起反诉,法院不仅应当受理,而且应将本诉与反诉合并审理。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民事重审程序的内容,对于民事案件,在申请重审的时候是需要符合相关的条件才可以的,在发回重审的时候,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来进行,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两百五十一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