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传票下达正常多久开庭 |
释义 | 一、传票下达正常多久开庭 法院传票是指由原告准备、由法庭下达的用来通知答辩人其被起诉信息的法定文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所以,传票送达后的开庭时间至少要在3日后,至迟要在审理期限结束前。 二、收到传票是不是已经立案了 是的。被人起诉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收到法院传票。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三、收到传票后可以撤诉吗 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对于民事案件原告收到开庭传票后是可以撤回起诉的。对于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传票下达正常多久开庭的相关内容,传票送达后的开庭时间至少要在3日后,至迟要在审理期限结束前。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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