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敲诈勒索如何认定 |
释义 | 一、敲诈勒索如何认定 (一)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1、行为人以将要实施的积极的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 2、行为人扬言将要危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 3、发出威胁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 4、威胁要实施的侵害行为有多种。 (二)根据《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1、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2、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3、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4、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5、以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6、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7、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二、诈骗未遂的量刑标准 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诈骗行为,数量达到上述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三、敲诈多少钱构成犯罪 敲诈勒索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必须是“数额较大”,才构成敲诈勒索罪,予以立案侦查。2013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5次会议、2013年4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2次会议通过《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因此,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起点应当以各地法院规定的具体标准为准。 看到这里,法律网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敲诈勒索罪是我国刑法罪名中的一种,一旦其情形达到了立案标准,就会对其处以相关的刑事处罚来维护权益,好了以上就是敲诈勒索如何认定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两百六十六条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两百七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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