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案证明怎么开 |
释义 | 一、结案证明怎么开 结案报告一般是申请执行人写给法院的,并不需要给对方,如果需要可以向法院提出,说明情况,看是否会开具该证明。法院执行已结案的意思是指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已经实际执行完毕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作结案处理的情况。包括以下情形: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法院通过强制措施执行完毕的;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法院中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暂时不执行的;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未来也没有履行能力,法院终结执行的。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一百零八条 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一)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 (二)裁定终结执行; (三)裁定不予执行; (四)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 二、结案申请书怎么写 结案申请书分为标题、正文以及落款三部分。正文需写明申请人的身份信息以及代理人的身份信息。理由可以这样写:关于某某申请执行某某欠款纠纷一案,依据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某某市民终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全部履行完毕。特向法院申请结案。落款申请人签字并填写日期。 三、结案是不是就结束了 结案不一定就是结束了。结案包括多种方式,其中执行完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执行的结案方式可以恢复执行;销案、不予执行、驳回申请的结案方式是指本次案件彻底结束。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十四条 除执行财产保全裁定、恢复执行的案件外,其他执行实施类案件的结案方式包括: (一)执行完毕;(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三)终结执行;(四)销案;(五)不予执行;(六)驳回申请。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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