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残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
释义 | 一、伤残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一)入院记录。 (二)出院记录。 (三)出院小结。 (四)病历本。 (五)疾病诊断证明书。 (六)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七)交通事故认定书。 (八)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九)伤残鉴定委托书。 二、伤残鉴定机构怎么确定 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如通过司法程序的,应当由法院组织双方抽取鉴定单位,再到鉴定单位去做。 (二)对于诉讼前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由交警部门或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再委托有伤残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伤残鉴定,鉴定机构单方不接受受害人自己的鉴定。 (三)如果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伤残鉴定则在法院的主持下,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委托有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伤残鉴定。 三、重新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接受委托的法医中心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等国家标准,对受害人的伤残情况进行检查、分析、评判、鉴定。 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重新鉴定仍在原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由原鉴定人承办重新鉴定的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二)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三)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四)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五)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六)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伤残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的相关知识,伤残鉴定需要准备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书、病历本、伤残鉴定委托书等材料。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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