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强制执行有效期过了怎么办 |
释义 | 一、欠款强制执行有效期过了怎么办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两年,如果已超过申请期限的,就只能找被执行人商量,看他能否主动履行。其中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劳动仲裁强制执行期限 劳动仲裁强制执行期限为两年。法律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但是如果存在中止、中断等情形的,那么执行的期限可以适用相关的规定,重新或者中止计算。 三、欠款的强制执行时间是多久 诉讼法中对于强制执行期限的规定主要有两个:一个是执行期间,一个是申请期间。 执行期间是六个月,如果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申请期间是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案件的一般执结期限:6个月。这主要是指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执行法院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即由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由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保证具体行政行为的实现,此类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法院确定案件承办人的期限:7日内。法院执行立案后,法院应根据工作的需要和实际情况,在立案后7日内确定案件承办人。承办人员确定后,法院要以适当的方式及时通知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对符合回避条件的法官提出申请回避。 开始执行的期限:3日内。法院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在指定的履行期间内有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在获悉后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性执行措施。承办人收到案件材料后,经审查认为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的,经批准后可立即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两年,申请执行要注意期限限制。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欠款强制执行有效期过了怎么办的相关内容,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两百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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