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补偿案件有无时效 |
释义 | 一、拆迁补偿案件有无时效 拆迁补偿案件有时效性,诉讼时效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二、拆迁赔偿归哪个部门管 根据《拆迁条例》的规定,国家建设部主管全国的城市房屋拆工作,它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房屋拆迁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地房屋拆迁工作。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 房屋拆迁不合理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维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三、如何提起拆迁补偿诉讼 第一,拆迁行政诉讼的原告是拆迁人或被拆迁人以及与拆迁活动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员或组织,被告则是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拆迁管理部门,这也是人们通常所说的行政诉讼的主体特定性。 第二,拆迁行政诉讼的客体是拆迁管理机关的针对拆迁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三,拆迁行政诉讼是拆迁当事人或参与人认为拆迁管理机关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引起。这里的关键是认为而非确实存在侵权。是否存在侵权是诉讼中解决的问题,起诉时只要原告主观上认为就行了。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拆迁补偿案件有无时效的相关知识,拆迁补偿案件有时效,拆迁户应该在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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