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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三个人私下合伙协议书需要公正吗
释义
    一、三个人私下合伙协议书需要公正吗
    一般协议符合法定生效要件即生效,不需要公证。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合同协议书具备必要的条款,且满足以下条件,一般自成立时就具备法律效力。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合伙协议范本
    第一条 根据《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企业的名称:
    第四条 合伙人姓名:
    第五条 合伙人共出资
    第六条 本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经营;需要前置许可的项目,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后,方开展经营活动;不属于前置许可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经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审
    批机关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其它经营项目,本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七条 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八条 企业经营场所:
    邮政编码:
    第九条 合伙目的:
    第十条 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注:企业经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在《营业执照》明示的经营项目,则除将上述内容表述在经营范围中,还应将有关项目在经营范围中明确标明。例如:餐饮;零售药品。)
    第十一条 合伙人姓名及其住所
    姓 名住 所
    第十二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合伙人出资
    方式出资数额
    (万元)出资权属
    证明缴付出资
    期限占出资总额比例
    第十三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1、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以下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2、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3、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
    第十四条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1、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委托合伙人 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并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2、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五条 入伙、退伙
    1、新合伙人入伙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
    2、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④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 解散与清算
    1、本企业发生了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伙企业无法存续、
    合伙协议终止,合伙人的合伙关系消灭。
    2、企业解散、经营资格终止,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只可从事一些与清算活动相关的活动。
    3、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4、清算人主要职责:
    ①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②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③清缴所欠税款;
    ④清理债权、债务;
    ⑤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⑥代表企业参与民事活动。
    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伙协议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在合伙协议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全体合伙人签字:
    年 月 日
    三、私下合伙协议有效吗
    有效,只要是双方的真是意思表示,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私下签订的协议就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的规定是有效的。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三个人私下合伙协议书需要公正吗的相关内容,通常情况下,公证是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不是是强制性要求,因此,三个人私下合伙协议书不需要公证。如果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进行处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
    [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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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6:5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