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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二次开庭有些什么程序
释义   一、离婚二次开庭有些什么程序
    (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相关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第二次起诉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诉状的起草。之前已经写过离婚诉讼书了,但是法院驳回了自己的离婚请求,所以才会有第二次离婚诉讼书的出现,那么第二次离婚诉讼和第一次离婚诉讼的书写有什么区别呢,二次离婚诉讼书和第一次离婚诉讼书的格式是一样的,所不同的就是两者的事实和理由不一样。
    (二)证据的准备。第一次起诉之所以没能判决离婚绝大多数原因还是感情破裂的证据不足,所以在第二次起诉之前应该利用这段时间有争对性的搜集一些必要的证据,这样才能对第二次离婚起到有利的作用。
       三、第二次起诉离婚间隔多久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由此可见,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间应该自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后过六个月才能第二次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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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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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7: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