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全权委托公证书可以单方撤销吗 |
释义 | 一、房产全权委托公证书可以单方撤销 可以单方面撤销,不需要带其他东西。 【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 二、房产公证委托书范本 房产公证委托书(房产买卖公证) 委托人: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 ,公民身份号码/护照编号: 。 受托人: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 ,公民身份号码 。 委托人XXX欲购买房屋壹处,该房屋坐落在 ,《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 号,丘(地)号 , 结构,建筑面积 平方米。委托人因【原因】,不能亲自到 办理上述房屋的买卖手续,特委托XXX代为办理购买上述房屋的有关事宜: 1.签订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 2.支付购买上述房屋的购房款; 3.验收上述房屋,办理房屋交付手续; 4.办理上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缴纳相关契税、手续费等费用; 5.领取上述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 6.其他事宜,如办理上述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转移登记手续,交纳相关费用,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等。 受托人XXX在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均予以认可。 委托期限: 月/年,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 XXXX年XX月XX日 三、房屋买卖委托公证有时间限制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委托公证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当事人出具委托书后,可以马上办理公证,也可以约定时间办理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房产全权委托公证书可以单方撤销吗的相关内容,无规矩不成方圆,在进行房产全权委托公证以及单方撤销的活动中,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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