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托收益怎么扣税 |
释义 | 一、信托收益怎么扣税 信托收益不是一定要交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相关的文件法规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政策主要有: (一)个人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利息所得以及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乡、镇以上(含乡、镇)人民政府或经县以上(含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者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所持有的信托基金,投资的是国债类似的以国家为债务人的金融债券可以不用交税。 ![]() 二、一般金融利息的交税情况 我国个人所得税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主要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一)利息是指个人的存款利息、货款利息和购买各种债券的利息。 (二)股息,也称股利,是指股票持有人根据股份制公司章程规定,凭股票定期从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资利益。 (三)红利,也称公司(企业)分红,是指股份公司或企业根据应分配的利润按股份分配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股份制企业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的股票面额为收入额计税。 三、信托收益的分配方式 信托收益的分配标准和分配方案由信托公司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进行核算和制定,保管人有权进行复核。具体来说,信托公司负责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计算信托收益和出具信托收益支付表,并分别在信托收益分配日前发送保管人,保管人应及时对信托收益支付表的有关内容进行复核。双方核对无误后,信托公司将支付信托收益的划款指令传真给保管人,保管人审核确认后根据划款指令进行资金划转。信托计划终止事由出现后,信托公司应按《信托合同》的规定将相关信托财产变现,并于信托计划终止事由出现后一定期限内向保管人出具清算报告,保管人在收到清算报告后及时就保管部分的相关内容进行复核并向信托公司出具书面意见。信托公司收到保管人书面确认后,应向乙方发送清算划款指令,乙方核对后进行资金划拨,并将划款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信托收益怎么扣税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信托收益一般来说不一定全都要交税,因为是存在一些减税免税的政策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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