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破产证明由哪里开 |
释义 | 一、个人破产证明由哪里开 目前国内没有个人破产的规定,所以无法受理案件,无法开证明。法院的受理通知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就是企业破产的证明。只有企业法人才能申请破产清算;如果企业法人已经申请破产清算,人民法院又已经受理企业法人的申请,那么,人民法院会下达一份受理通知书。 二、申请破产需要什么条件 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指债务人以提供债权人接受的劳务、技能服务等折抵货币清偿债务。当债务人以所有方式均不能清偿债务时,即构成丧失清偿能力。 2、债务人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而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的; 3、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即是债务人的资产价值少于债务。 根据我国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三、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首先,应当先偿还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其次偿还破产人欠缴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再行偿还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综上,企业破产后,应当就破产人全部财产偿还债务,不能全部偿还的,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按照清偿顺序偿还。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个人破产证明由哪里开的相关知识,目前我国没有个人破产的规定,个人破产证明也没有办法办理,目前只有企业破产案件能够受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