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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口头装修合同是否成立
释义   一、口头装修合同是否成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口头合同是合同的形式,通过口头形式订立装修合同的,双方合意后口头合同是会成立的。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口头合同是什么
    口头合同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或者以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订立的合同。它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与人们的衣食住行密切相关,如在自由市场买菜、在商店买衣服等。合同法对合同形式实行不要式为主的原则。
    合同的口头形式,无须当事人约定。凡法律未规定或当事人未约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合同采取口头形式的优点是简便快捷,缺点在于发生纠纷时取证困难。所以,对于可以即时清结、关系比较简单的合同,宜采用这种形式。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以及较为复杂重要的合同则不宜采用这种合同形式。在实践中,合同采取口头形式并不意味着不产生任何文字凭据,如人们在商店购物,有时也会要求店主开具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但这类文字材料只能视为合同成立的证明,而不能作为合同成立条件。反之,只要有证据表明口头合同的成立,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口头合同,同样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责任。
       三、口头合同纠纷怎样举证
    主张方败诉的原因大多是因为举证困难,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证据种类、证人证言,以及约定合同时的录音、录像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原告方在举证时,首先应该证明自己已经完成了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口头合同产生纠纷,在协商解决阶段,利益受损方的证据搜集是关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所以,口头约定一旦诉至法院,主张方要提供当时发生合同约定行为的证据,这类案件由于证人证言的随意性很大,很难予以采信,这时就需要主张方提供当时履行合同时的间接证据,双方履行口头合同时,往来的传真、电子邮件、票据、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
    一般来说,口头合同是属于合同的形式之一,口头装修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该合同是有效的,但产生纠纷时会产生举证难的问题。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口头装修合同是否成立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2]《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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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2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