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可否直接走破产程序 |
释义 | 一、公司可否直接走破产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走破产程序。有限责任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而法人企业是具备破产资格主体的,可以申请破产。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什么是破产程序 破产程序是指对资不抵债的企业进行破产处理的司法程序。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程序。在西方和其他一些国家中,债务人既不能以其现有财产清偿全部债务,又不能达成和解结束债务关系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使所有债权人平均受偿,而免除其余无法清偿的债务,称为破产(见破产法)。破产案件归法院审理,审理破产案件的法院称为破产法院。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破产程序基本相同。 三、破产程序适用范围 破产法的适用范围为企业法人,这其中不仅包括国有企业法人,同时包括承担有限责任的其他所有制的企业法人。与企业破产法(试行)相比较,破产法将适用主体范围扩大到所有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再区分是否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这其中包括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民营企业以及设在中国领域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 此外,破产法附则中对于国有企业破产、金融机构破产和非法人组织破产还有特别规定。 以上是一篇关于“公司可否直接走破产程序”方面的介绍,主要介绍了公司可否直接走破产程序,除此以外,还有破产程序的概念以及破产程序的适用范围。除此以外,对于破产程序的相关问题,如果还有不懂的,建议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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