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举受贿需要些什么证据 |
释义 | 一、检举受贿需要些什么证据 如果举报人有受贿人受贿证据的,在举报的时候就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果没有证据的,受案机关有可能不立案。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二、没有证据能举报贿赂吗 依据《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如果没有掌握具体的贪污贪污、受贿证据的,也可以进行举报。 当事人如果怀疑他人涉嫌贪污、受贿行为的,可以向当地检察院或纪检部门进行举报,举报的方式可以是匿名举报,也可以实名举报。 如果举报人没有明确的证据的,在举报时也应该尽量提供所知道或掌握的线索,以便司法机关能及时有目的地开展调查。如果查实的,可由行政、纪检部门依法给予处分;如果构成贪污、受贿犯罪的,则会由检察院进行立案侦查,依法追究被举报人的刑事责任。 三、贪污受贿罪的量刑标准 1、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2、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举受贿,在举报的时候就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果没有证据的,受案机关有可能不立案。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以上便是法律网编辑为您找到的检举受贿需要些什么证据的相关的内容。如果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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