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遇见强拆怎么留证据 |
释义 | 一、遇见强拆怎么留证据 注意搜集三类书证、物证 在征收拆迁中,需要搜集和保存的书证和物证主要有三大类: (1)征收方发布的公告、通知等。 这些材料一般由征收方下发,在当地张贴,而且会在当地的国土资源网上进行公开,被拆迁人可以拍照保留证据。 被拆迁人还要学会从公告、通知里获取有用信息。比如,征收公告中一般会有这样的表述“对征收决定不服,可以在30天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你对征收决定不服,就可以及时启动维权程序。 (2)被征收土地或房屋的一切相关证件原件,如土地证、宅基地证、房产证、土地承包合同、营业执照、分户评估报告、房屋测量登记表等。 这些白纸黑字的文字证据,直接证明你对土地、房屋享受合法权益。 注意保留好原件,不能轻易将原件交给他人。最好不要放在征收范围内的房屋里,万一遇到强拆,证件就不安全喽。 (3)征收补偿决定、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交出土地决定等等。 在征收过程中,你无法判断征收方强制征收行为是否合法,在签收任何决定书之后,要保留好相关的法律文书,以备后期维权需要。 搜集视听资料找准对象 在人人都是自媒体的时代,大多数人都喜欢拍拍拍“留影”。特别是在拆迁过程中,很多被拆迁人在与拆迁方沟通过程中,都会注意录音录像,但拍谁怎么拍,其中的讲究你可知?在明小编总结了应该留取视听资料的四类对象。 (1)强拆主体。比如,在强拆时,要对现场车辆、制服人员、指挥人员、领导干部等进行拍摄、录音,上述人员才是该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 留取证据时,尽量使用录音笔、微型摄像头取证。如果是用手机、相机等取证,要注意在拆迁现场混乱时保护好证据,离开拆迁现场后,及时把手机、相机里的证据转移出来。 (2)家中物品及房屋、院落情况。 收到拆迁通知后,第一时间对自己的房屋、物品等进行拍摄,重要物品提前记录,进行防范。被强拆后,对房屋拆后状态进行拍照,对物品具体损坏情况进行拍照,方便日后确认具体的财产损失。 (3)拆迁方的其他违法行为。 比如,强拆中,拆迁方限制了你的人身自由,这时候不要采取暴力方式阻止,要委托亲人或者邻居将自己被限制人身自由的过程拍下来,留下证据。等恢复人身自由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4)报警过程。 遇到强拆,首先要报警,报警的通话过程、警方是否出警了、出警后怎么解决的等等,都要保留证据。千万不要认为报警没用而不报警。 二、房屋被违法强拆如何举证 被告人可以提供书证、物证等的证据证明强拆是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三、房屋被违法强拆如何赔偿 房屋被合法强拆根据房屋价值的损失、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损失等方面的内容确认赔偿数额。 1、房屋价值的损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评估前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这也肯定了应当以房屋实际面积为准进行补偿。 2、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被征收人未对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登记造册,就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3、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损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征收房屋的补偿除房屋价值外,还包括搬迁、临时安置、对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等。上述费用都属于强拆造成的直接损失,被拆迁人可以向拆迁方主张赔偿上述费用。 遇到强拆,首先要报警,报警的通话过程、警方是否出警了、出警后怎么解决的等等,都要保留证据。遇见强拆在征收拆迁中,需要搜集和保存的书证和物证主要有三大类,被拆迁人可以拍照保留证据。以上便是法律网编辑为您整理遇见强拆怎么留证据的相关内容,如果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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