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多久能申请宅基地 |
释义 | 一、离婚多久能申请宅基地 农村村民离婚后没有住房的,但户口是本村的是可以申请宅基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二、宅基地申请条件是什么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宅基地的,应向其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没有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后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驻乡(镇)工作人员在受理农村村民宅基地用地申请后,要到实地进行踏勘,认真审查申请用地范围、面积、类型等用地条件,符合条件的,方可申请宅基地: 1、申请的宅基地位置必须符合土地方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 2、申请面积是否符合宅基地审批标准。农村村民宅基地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及以上按5人计算。 3、申请人的户口必须在申请宅基地所在村组。除回乡的外,禁止批准城镇居民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住宅。 4、一户农村居民只能有一户宅基地。 三、在哪里申请宅基地 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1、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2、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需要使用集体的土地建住宅的,应当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后,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回原籍村庄、集镇的职工、退伍军人和离休、退休干部以及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村庄、集镇规划区需要使用集体的土地建住宅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关于离婚多久能申请宅基地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从上述内容可知只要分了户就可以申请宅基地,跟离婚的时间没有关系,因为一户一宅,如果没有迁出户口就还是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登录法律网免费在线咨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3]《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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