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期和累计计算期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医疗期和累计计算期是什么意思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第1条关于医疗期计算问题第2款规定,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第2条关于特殊疾病的医疗期问题第1款规定,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二、医疗期的规定时间是多久 医疗期的规定时间是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三、医疗期工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期工资发放标准是:劳动者在医疗期内的,应当按照正常工资标准发放;可以低于正常工资标准,但是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医疗期和累计计算期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医疗期简单的点说就是劳动者看病治病的阶段,一般根据职工的实际工作年限确定医疗期时间。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2]《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一条 [3]《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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