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补偿行政诉讼状怎么写 |
释义 | 一、拆迁补偿行政诉讼状怎么写 原告:xxx,女,汉族,xxxx年xx月xx日生, 住址:北京市xxxxx路xxxx村xxx号xxxx室 第一被告:x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生, 住址:北京市xxxxx路xxxx村xxx号xxxx室 第二被告:北京xxxxx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x联系电话:xxxxxxxx 地址:北京市xxxxxx区xxxxx路xxxx号xxxx室 邮政编码:200000 第三被告:北京xxx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 地址:北京市xxxxx区xxxxx路xxxx号xxxx室 华律网 诉讼请求: 1.确认三被告签订的关于本市xxxx区xxxx路xxx弄xxx号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无效; 2.请求法院重新做出拆迁补偿安置; 3.本案诉讼费用由三被告共同承担。 事实理由: 被告二、三于2003年取得原告居住地xxxx路xxxx弄xxx号所属地块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许可号2003年xxx号),同期开始拆迁工作。 原告居住于xxx路xxxx弄xxx号底后的房屋(以下简称“动迁房屋”),由于历史原因xxx路xxxx弄xxx号底前、底后房屋只有一本房屋租赁证,但原告户口在动迁房屋底前,单独一个户口簿并作为户主,是该房屋动迁安置对象;被告一以及xxx(被告一的妻子)、xxxx(被告一的儿子)、xxxx(被告一的儿子)四口人共同在拆迁房屋内底后的户口本内。 xxxxx年xxx月xxx日动迁房屋被强行推到。原告于xxxxx年xxx月xxx日至该地块动迁项目组办公室交涉,要求动迁组出示动迁方案,说明对原告的安置情况,遭拒绝。原告多方维权无果,无奈于xxxxx年xxx月xxx日诉至xxxxx区人民法院后,通过法院调取了xxxxx区xxxxx路xxxxx弄xxx号底前、底后房屋的部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编号为:京安(xxxx)拆协字第xxx、xxx号】。通过该协议原告得知xxxx年xx月xx日被告一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与被告二、被告三共同签订本市xxxx区马当路xxx弄xx号底前、底后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且擅自将被告一的两个儿媳xxxxx(户口在xxxx区xxx路)、xxxx(户口在xxxx区xxx路)一并作为动迁安置人口在动迁房屋安置协议中进行安置。被告一在与被告二、三签订动迁房屋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后,一共获得3百余万元,而原告仅获得动迁款10余万元。由于3被告签订的安置协议侵害了原告依法享有安置房屋的权利,导致原告至今无房可住。 原告在无奈之下,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唯有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被告一与被告二、三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无效,并且要求拆迁人对原告重新安置。望法院支持原告诉请。 此致 北京市xxxx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 二、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是多少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三、拆迁补偿款与评估公司的确定 市场比较法:将估价对象与在估价时点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成本法: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扣除折旧,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建筑物重置价格法: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建筑物重建价格:采用估价对象原有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相同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基准地价修正法:在政府确定公布了基准地价的地区,由估价对象所处地段的基准地价调整得出估价对象宗地价格的方法。 法律上允许、技术上可能、经济上可行,经过充分合理的论证,能使估价对象产生最高价值的使用。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拆迁补偿行政诉讼状怎么写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以上内容希望对有拆迁纠纷的人有所帮助,除了拆迁纠纷行政起诉外,我们还可以提起复议、民事诉讼、仲裁等等其他的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的权益。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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