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合同丢失怎么办 |
释义 |
一、工程合同丢失怎么办 可以协商解除,如工程合同中并没有仲裁条款,可以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其中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二、没有合同怎么要工程款 (一)通过电话和函件催收。经常给施工方公司打电话,询问工程款进度。要注意打电话的时候记得录音,防止对方钻法律空子,提前保留证据。还可以通过挂号信的方法给施工方公司发催收函并留底,用来阻断诉讼时效。 (二)亲自到对方公司上门催收。可以经常去对方公司上门催收,老板可能会因为不堪打扰,然后就会把工程款还上。 (三)委托律师代为催收。如果考虑到自己不懂如何催收工程款或者精力有限,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三、怎么向法院起诉追讨工程款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以上内容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工程合同丢失怎么办相关内容,可以协商解除,如工程合同中并没有仲裁条款,可以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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