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合同老板不让辞职怎么办? |
释义 | 一、签了合同老板不让辞职怎么办? 提出辞职老板不让走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了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拒不向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导致职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二、如何订立劳动合同? 1、订立前的知情权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2、劳动合同的文本与文字劳动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单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拟订。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合同文本,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应当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外文书写,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同时用中、外文书写的劳动合同文本,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劳动合同文本为准。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3、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不全,但不影响主要权利义务履行的,劳动合同成立。 法律规定的是必须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从第二个月开始,企业必须支付劳动者双倍报酬。所以大家在入职的时候,企业没跟你签订劳动合同的,一个月之后仍没有签订的,那么可以大胆进行劳动仲裁,拿到属于自己的双倍工资。还有,企业应当遵纪守法,否则受到损失的是自己。 三、员工被迫辞职怎么办? 劳动合同签订后,经协商可以解除,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都会涉及经济补偿金问题,即使是双方协商一致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28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24条、第 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5条规定:“经过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根据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的,必须要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去整理的签了合同老板不让辞职怎么办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其实法律并未规定在劳动者提出辞职的时候一定要经过单位或者老板的批准。通常情况下需要提前一定时间告知自己要离职,到时候不管是否批准,其实都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6]《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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