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期徒刑数罪并罚不能超过多少年 |
释义 | 一、有期徒刑数罪并罚不能超过多少年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有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较大,从较轻犯罪到较重犯罪都可以适用。所以,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有期徒刑居于中心地位。 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致可分为三类情况: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为长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为中期徒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短期徒刑。不同期限的有期徒刑,其适用对象也不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一般情况下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15年。但特殊情况下有期徒刑可以超过15年,最高不能超过25年。 二、有期徒刑拘役并罚 对于数罪并罚,我国刑法采用的是以限制加重为主的原则,兼取并科原则和吸收原则。目前关于拘役和有期徒刑实行数罪并罚并无明确的法律或司法解释可以适用,理论界和实务界主要有三种观点,即逐一执行说、吸收说和折抵说。逐一执行说主张一人犯数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三种或者其中两种不同刑罚时,应当按照从重到轻的顺序分别逐一执行,先执行有期徒刑,然后再依次执行拘役、管制。吸收说主张采用重刑种吸收轻刑种的规则决定应执行的刑罚,即只执行有期徒刑,拘役不再执行。折抵说主张一人犯数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三种或者其中两种不同刑罚时,首先将不同种自由刑折算为同一种较重的刑种,即将管制、拘役折算为有期徒刑或者将管制折算为拘役,而后按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原则决定应执行的刑期。其折算方法是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七条关于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规定推算而成,即管制两日折算有期徒刑或拘役一日,拘役一日折算有期徒刑一日。 三、有期徒刑的刑期计算方式 我国刑法规定,有期徒刑刑期从犯罪分子实际开始执行刑法之日起计算。对于刑罚判决前已被采取刑事拘留等剥夺人身自由的羁押措施的,应当羁押一日抵刑期一日。 看到这里,法律网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所以在进行数罪并罚的刑罚计算的时候,要根据对应的法律规定来计算。好了以上就是有期徒刑数罪并罚不能超过多少年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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