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反食品安全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一、违反食品安全的情形有哪些?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9、超过保质期限的; 10、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11、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12、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二、食品安全标准错误如何处罚? 《食品安全法》日期错误处罚如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2、成分或者配料表; 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保质期; 5、产品标准代号; 6、贮存条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8、生产许可证编号; 9、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三、食品安全怎么起诉要十倍赔偿? 1、起诉一个人,首先你需要有明确的被告,在这里,你需要知道被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在这里特别是被告的住址,也就是经常居住地,明确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是为了确定管辖法院。因为按照民事诉讼一般的管辖原则,也就是原告就被告,所以,被告的住址明确了,你也就知道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对方。 2、明确被告以后你需要写诉状,在此很多人不会写民事起诉状,如果有基本的法律常识,一般的诉状在网上都有模板,下载相应模板后根据你自己的案情去填充即可,民事起诉状主要写清楚你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即可,不需要长篇大论。 3、准备案件基本的证据材料。虽然立案登记制后,立案时只需要对案件进行初始的审查,但是,你也应该提供初始的证据材料,比如说民间借贷案件,你需要提供借条、转账凭证等证据,能够证明借贷关系成立的材料。 4、立案。去管辖法院立案后等法院通知对方应诉、约定开庭时间等。 5、立案以后案件从立案到分给具体的承办人往往需要一周左右时间,承办法官拿到案件后会依法送达对方,送达以后会安排开庭、调解。在此期间,你可以整理你的证据,此时你需要将证据原件及复印件均完整的整理好,开庭时候也需要提供对方一份证据。如果双方可以调解,那么,法院依法按照双方意愿制作调解书后调解结案,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依法判决。 6、开庭完毕,当你拿到胜诉地判决书,在经过十五天的上诉期,双方都没有上诉的情况下判决书就生效,生效以后如果对方仍然未依法履行义务,你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到位以后案件也就真正结束了。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违反食品安全的情形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食品安全标准错误是属于违法的行为,违法经营按照规定是会被没收的,法律上也有相关的规定,希望大家明白。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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