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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对强拆有什么后果
释义
    一、国家对强拆有什么后果
    1、非法强拆要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其中第4条又规定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因此,对于违法的征收、征用行为,当事人有权申请国家赔偿。
    2、非法强拆的行政责任。
    2016年12月22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指出,将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政府强拆违法、行政违法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并通报批评;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不得以政府换届、责任人更替毁约。此外,意见也强调了要“加大对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失信行为的惩处和曝光力度,追究责任,惩戒到人。对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政务失信易发多发领域进行重点治理。”这就表明了中央追究违法强拆者行政责任的决定与信心!
    3、非法强拆的刑事责任。
    2016年11月29日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工作实施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指出:“依法惩治各类侵犯产权犯罪,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依法惩治侵吞、瓜分、贱卖国有、集体资产的犯罪,促进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加大对非公有财产的刑法保护力度,依法惩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产权以及侵犯非公有制经济投资者、管理者、从业人员财产权益的犯罪。对非法占有、处置、毁坏财产的,不论是公有财产还是私有财产,均依法及时追缴返还被害人,或者责令退赔”。这就意味着违法强拆的相关责任人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
      
    二、什么是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也称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指由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利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
    《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也就是说,执行公务的人员因违法行政而对相对人造成损害的,应依法赔偿。
    实践中,国家赔偿可分为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房屋被强拆而引发的国家赔偿因违法行政而产生,属于行政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九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也就是说,我国行政赔偿程序包含两个阶段:行政处理程序和司法诉讼程序。行政处理程序是指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就赔偿的范围、方式、金额等事项进行自愿协商或由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事项的程序。司法诉讼程序主要是指人民法院就行政赔偿合法性进行审查认定的程序。
    为尊重行政机关的首次处理权,当事人在申请行政赔偿时,原则上需要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申请,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三、房屋被强拆如何维权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5、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的补偿。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国家对强拆有什么后果”的相关内容。由上面可以得知违法建筑本身就不是合法存在的,因此强制拆除不可以赔偿,只能是针对强制拆除过程中对损坏的房屋所有人的财产进行赔偿。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懂或者存在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4]《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工作实施意见》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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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8:4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