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求单位补缴养老保险被辞退合理吗 |
释义 |
一、要求单位补缴养老保险被辞退合理吗 根据我们国家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只要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就要依法为员工购买社保,所以说你所在的单位如果没有给你购买社保,那么是属于一个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 您完全可以申请自己的主张和权益,那么基本上申请的时候要在自己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因为只有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他的法律权益是最大化的。 您就持有自己的劳动合同书,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和举报,要求监察大队出面来解决这个问题,并且要求补交你劳动合同关系期间所有给你没有交纳费用的社保。 当然养老保险是可以补交的,但是医疗保险是没有办法补交的,所以说没有办法补交的这个无线的费用,那么就要求您所在的单位给你一笔相应的经济补偿。 二、补缴养老保险申请流程 1、个人应填写补缴承诺书和申办单,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请。 2、存档机构应于每月25日前初审。通过后,对于补缴时在存档机构正常和非正常缴费的人员要分别填写补缴明细表和汇总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所属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批。 3、社保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在系统中录入缴费人员的补缴明细,并生成补缴汇总。与存档机构申报的补缴明细表和补缴汇总表数据核对一致后,转基金收缴财务岗做收款处理。基金收缴财务岗应于每月28日前生成银行扣款信息。审批未通过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 4、个人应于提交补缴申请的当月28日前将补缴费用足额存入个人扣款账户中。当月审批已通过的补缴于次月1―5日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银行扣款。次月18日前财务回款成功后,个人可查询账户情况。未成功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扣款失败的,个人应按照以上流程重新提出补缴申请。 三、与工伤赔偿有关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解答的有关要求单位补缴养老保险被辞退合理吗的问题。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既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就是节约了个人的时间,坏处就是没有办法查证单位是否真的缴纳了。如果您对保险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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