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权是用益物权吗 |
释义 | 一、抵押权是用益物权吗 抵押权不是用益物权。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以及自然资源使用权。 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举个例子,比如将房子抵押给银行,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时候,银行就能享有对房子拍卖后钱的优先受偿的权利。 ![]() 二、用益物权及其特征 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的物在一定范围内加以占有、使用、收益的限制物权。用益物权主要以不动产为标的物,因为动产的种类繁多,且便于移动和购买,即使偶尔需要利用他人的动产,也可依借贷、租赁等债的方式获得,而不必依赖用益物权。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一类用益物权,即居住权。 用益物权的特征有以下方面:第一,用益物权以对标的物的使用、收益为其主要内容,并以对物的占有为前提。第二,用益物权是他物权、限制物权和有期限物权。如,我国建设用地使用权,住宅居住用地70年,70年后自动续期;第三,用益物权主要以民法为依据,但也有以特别法为依据的。第四,用益物权人对他人的物没有处分的权利,但是,在获得用益物权后,对于用益物权本身是可以处分的。如,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可以依法转让、抵押等。 三、抵押权适用于诉讼时效规定么? 抵押权是担保物权,并不适用诉讼时效制度,否则有违传统民法理论。抵押权只存在行使期间的问题,只是依据物权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该行使期间与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相同,随着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中止而变化。也就是说,抵押权行使期间只是以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为参照来计算,并不等于对抵押权也要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抵押权是用益物权吗的相关内容。抵押权是抵押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在自己无法偿还债务时候利用抵押物对于债务进行清偿从而设立的权利,抵押权不是用益物权而是担保物权。希望以上内容能够给你带来帮助,如果仍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无法解决,欢迎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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